線上博弈賭博會涉及賭博罪嗎?

線上博弈賭博會涉及賭博罪嗎?

現在網路的發達,各種博弈遊戲都已經從實體變成線,
再加上2020年開始疫情的肆虐,我們無法出國到有合法賭博的國家玩。
而在線上博弈賭博這些遊戲,玩家們在玩會涉及到賭博罪嗎?

構成賭博罪的條件

  • 地點必須是公開場合:
    例如公園、餐廳…等,如果是邀請特定人士來,因為家中不是公開場所,所以不構成賭博罪。
  • 以搏取財物為目的,並非娛樂:
    如果像是老人家在公園下棋,輸的請對方喝茶,是在公共場所但沒有金錢來往,並不算是賭博罪。

所以同時要符合上述兩個條件,就像新聞會報的,地下麻將館那種,
雖然是在一個隱密的地方,但是他們有搏取財物的目的,所以會構成賭博罪。

線上博弈賭博算是公共場所嗎?

這個問題想必一定是很多玩線上博弈玩家最擔心的事情,最高法院107年度針對這個題出回答,答案是:不是。
高院認為玩家們利用自己的帳號密碼在網上玩,而整個賭博的過程也是玩家跟參與賭博的人私下聯整,
並不會有其他民眾知道他們的事情,整個過程是不公開的狀態。
跟法條規定的「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的情形不同,所以線上博弈賭博並不是賭博罪。

線上博弈法律相關

雖然現在台灣高院是認為,在線上玩博弈賭博是不會構成刑法上的賭博罪,
但可能會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4條: 「於非公共場所或非公眾得出入之職業賭博場所、賭博財物者,處新幣九千元以下罰鍰」。
所以雖然不構成犯罪但被抓到是可以罰鍰的,罰鍰不會有任何前科。
但不缴罰鍰也是會被送去關,一旦關了就會有前科紀錄。

台灣線上博弈賭博的灰色地帶

其實台灣的賭博罪與賭場罪現在都還沒明文規定到線上博弈賭博的部分,雖然有規定在公共場所及非公共場所的條例,
但對於線上部分還是沒有很重的法規,去年也針對這個議題提出草案,
認為以電信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相似方式參與賭博者,亦構成賭博罪。
但目前還是不了了之,這個議題很適合日後持續觀察。
如果有天通過法案,就可能有線上博弈賭博罪這樣的條例。

近年來台灣的線上博弈公司都將機房設立在合法的國家,其他人員就是在台灣公司工作。
如果出了什麼事情,也因為機房不是設立在台灣無法使用台灣法律來處罰,這也是線上博弈的一個漏洞。

台灣博弈賭博合法化?!

2009年台灣有針對要不要設國際觀光度假區附設觀光賭場進行公投,但居住在澎湖的居民都持反對態度。
而台灣唯一公投通過的只有2012年的馬祖,但至今仍沒有任何動工的樣子。
在台灣博弈賭博要達到社會安全與觀光事業是平衡其實是有一點難,相對賭博線上化其實是不錯的,
依照自己能力儲值進行遊戲下注,較不會有社會安全問題。
但對於線上也是要合法的娛樂城,才不會有金流上的問題,而造成事後有詐欺罪之類的。

在台灣線上博弈賭博真的還是屬於灰色地帶,沒有一條明確的法規去規定。
但其實線上的部分可以合法化,這樣政府利用法規在管理也是比較好管理,也就不太會有不出金的娛樂娛城這樣的問題存在。
可以使用公權力去執行管理,但一定會有黑色地帶的,這議題是值得我們好好深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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